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規范保康縣城區供水日常應急搶修工作流程,提升供水故障快速處置能力,保障搶修期間核心區域基本用水需求,最大限度降低停水對城區居民生活和公共服務的影響,結合縣住建局供水管理職責,特制定本方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城市供水條例》《湖北省城鎮供水條例》《保康縣突發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及城區供水管理相關規定,結合縣住建局日常供水監管和應急處置工作實際編制。
(三)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縣城區規劃范圍內日常供水突發故障應急搶修及配套供水保障工作,主要包括:城區市政供水管網破裂、閥門損壞、加壓設備故障等引發的停水事件;供水企業日常檢修過程中突發的應急搶修任務;其他需縣住建局協調處置的日常供水應急搶修事項。
(四)工作原則
1.快速響應,即時處置。建立24小時應急值守機制,接到故障信息后第一時間響應,迅速組織搶修力量趕赴現場。
2.屬地牽頭,協同聯動。縣住建局牽頭統籌搶修工作,聯動湖北保康林江水業有限公司、城關鎮各社區等單位,明確職責分工,高效推進搶修及供水保障。
3.民生優先,保障重點。搶修期間優先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等重點醫療機構、熊繹中學、實驗小學等核心公共服務單位的臨時用水需求。
4.預防為先,常態備勤。加強日常供水設施巡檢維護,健全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定期開展演練,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二、組織架構及職責
(一)應急搶修指揮部
成立以縣住建局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局城鄉建設股、局辦公室及湖北保康林江水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林江公司”)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搶修指揮部。
主要職責:
1.統籌指揮城區供水日常應急搶修工作,決定搶修方案、資源調配及臨時供水保障措施。
2.協調對接城關鎮政府、縣衛健局、縣公安局等相關單位,保障搶修工作順利推進。
3.監督搶修進度及質量,審核搶修工作總結,優化應急處置流程。
(二)日常應急值守辦公室
應急值守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辦公室,配備2名以上專職應急聯絡員,湖北保康林江水業有限公司同步設立搶修值守點,實行24小時雙人值守。
主要職責:
1.負責24小時接收供水故障信息(居民舉報、巡檢發現、企業上報等),詳細記錄故障地點、類型、影響范圍等關鍵信息。
2.第一時間向應急搶修指揮部匯報故障情況,傳達指揮部指令,協調各工作組開展工作。
3.跟蹤搶修進展,實時匯總信息,做好搶修全過程文檔記錄及資料歸檔。
4.負責應急信息發布,通過林江公司微信公眾號及時向受影響區域居民告知故障原因、搶修進度及臨時供水安排。
(三)核心工作組及職責
1.現場搶修組組長:林江公司總經理,成員:林江公司維修技術骨干、住建局供水管理人員。
職責:針對搶修周期超過2小時的故障,立即啟動臨時供水保障措施,聯合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城管局調配應急水車、儲水罐等設備。
2.臨時供水保障組組長:縣住建局城鄉建設股負責人,成員:保康林江公司后勤人員、社區工作人員、志愿者。
職責:根據搶修時長和影響范圍統籌協調供水保障工作;聯合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城管局調配應急水車、儲水罐等設備,在1小時內完成臨時供水點選址與布置;明確供水時間、用水安全注意事項,安排人員維護取水秩序,引導居民有序取水;優先保障縣人民醫院、養老院、城區中小學等重點單位的臨時用水需求,采取專車送水、臨時接駁管網等針對性保障措施;配合縣疾控中心做好臨時供水水質監測工作,及時張貼用水安全提示,防范飲用水安全風險;及時向值守辦公室反饋供水保障進展及群眾訴求。
3.物資保障組組長:林江公司總經理,成員:林江公司倉庫管理員。
職責:負責應急搶修物資的常態化儲備、管理及更新,建立物資清單(含水管、閥門、水泵、搶修工具、防水膠帶、警示標志等),確保物資充足可用。
4.安全協調組組長:縣住建局辦公室負責人,成員:城關派出所民警、城管執法人員、林江公司安保人員。
職責:負責搶修現場及臨時供水點的安全保衛與秩序維護工作,設置警戒區域、擺放警示標志,禁止無關人員及車輛進入作業現場;協調縣城管執法部門做好搶修現場周邊交通疏導,保障搶修車輛、應急送水車輛通行順暢;排查搶修及供水保障期間周邊安全隱患,重點關注燃氣管道、電力線路等相鄰設施安全,發現隱患及時協調相關單位處置;協助做好群眾溝通解釋工作,回應合理訴求,化解取水或搶修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矛盾糾紛;配合相關部門處置搶修期間突發的安全事件或突發事件。
三、日常應急搶修流程
(一)故障信息接收與核實(0-30分鐘)
1.應急值守辦公室24小時接收故障信息,接收渠道包括:應急值班電話、12345政務服務熱線、居民微信群、巡檢人員上報等。
2.值守人員立即通過電話回訪、現場核實等方式,確認故障具體位置、類型(管網破裂/閥門損壞/設備故障等)、影響范圍及受影響人數,填寫《城區供水故障應急處置登記表》。
3.根據故障嚴重程度,快速判定處置等級:一般故障(影響1-2個樓棟,預計搶修時間≤2小時)、較大故障(影響1個社區或重點單位,預計搶修時間2-8小時)、重大故障(影響多個社區,預計搶修時間>8小時),并同步上報指揮部。
(二)應急響應啟動(30分鐘內)
1.指揮部根據故障等級,立即啟動相應響應:一般故障由現場搶修組直接處置,值守辦公室跟蹤進度;較大及以上故障,由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指揮,統籌調配各工作組力量。
2.值守辦公室通過保康融媒公眾號、社區公告、微信群等渠道,向受影響區域發布故障通知,說明故障原因、預計搶修時長及臨時供水安排。
(三)現場搶修與供水保障(響應啟動后持續推進)
1.現場搶修實施:現場搶修組抵達現場后,再次核查故障情況,制定詳細搶修方案;設置安全警戒區,做好施工防護;按照“先止水、后修復”的原則,快速開展搶修作業,關鍵工序安排技術骨干把關。
2.臨時供水保障:搶修時間超過2小時的,臨時供水保障組立即調配應急水車、儲水罐到位,1小時內完成臨時供水點布置;對重點單位,安排專車送水,確保用水需求;同步做好水質監測,張貼用水安全提示。
3.進度跟蹤與信息更新:值守辦公室每30分鐘向指揮部匯報一次搶修進展,較大及以上故障每小時更新一次對外公告,及時回應群眾關切。
(四)搶修驗收與供水恢復(搶修完成后30分鐘內)
1.搶修完成后,現場搶修組對修復部位進行試壓、沖洗消毒,邀請縣疾控中心進行水質檢測,確保水質達標。
2.水質檢測合格后,經指揮部同意,現場搶修組開啟閥門恢復供水,同步檢查周邊管網運行情況,防止二次故障。
3.值守辦公室及時發布供水恢復通知,告知居民正常用水。
(五)后期處置(恢復供水后24小時內)
1.現場搶修組清理作業現場,撤除安全警示標志,恢復場地原貌。
2.值守辦公室整理搶修全過程資料(故障記錄、搶修方案、進度報表、水質檢測報告等),歸檔備案。
3.各工作組總結搶修工作,分析故障原因及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上報指揮部。
四、日常預防與保障措施
(一)日常巡檢維護
由現場搶修組牽頭,每周對城區主次干道供水管網、閥門、加壓站等設施開展一次全面巡檢,每月對老舊小區管網進行一次重點排查,建立巡檢臺賬,及時發現并處理管道老化、泄漏等隱患,從源頭減少故障發生。
(二)應急物資儲備
物資保障組按照“足額儲備、分類管理、就近存放”的原則,林江公司要儲備應急物資,具體包括:
1.搶修類:各類規格水管、閥門、水表、水泵、電焊機、搶修工具套裝等;
2.保障類:儲水罐、水桶、水管接駁件等;
3.安全類:安全帽、防護服、應急照明設備、警示標志等;
4.水質類:快速檢測試劑、消毒用品等。
每月對物資進行一次盤點,每季度進行一次維護更新,確保應急時能夠快速調配。
(三)人員培訓與演練
每年組織不少于2次應急搶修專項培訓,內容包括管網搶修技術、安全操作規范、水質檢測方法等;每半年開展一次實戰演練,模擬管網破裂、設備故障等場景,檢驗應急響應、協同配合及物資保障能力,針對演練問題優化方案。
(四)資金保障
設立城區供水日常應急搶修專項資金,納入縣住建局年度部門預算,專項用于應急物資采購、搶修作業、人員培訓等,由縣財政局監管,確保專款專用。建立應急通訊聯絡清單,明確各工作組、相關單位及技術人員聯系方式,保障搶修期間通訊暢通。
五、責任追究
對應急搶修工作中認真履行職責、處置及時高效的單位和個人,由縣住建局予以表彰獎勵;對存在以下情形的,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1.應急值守脫崗、漏崗,未及時接收或上報故障信息的;
2.接到指令后未按時趕赴現場,或搶修作業不規范、推諉扯皮,導致搶修延誤的;
3.應急物資儲備不足、管理不善,影響搶修工作開展的;
4.未按要求發布應急信息,引發群眾不滿或不良輿情的。
六、附則
(一)方案解釋權
本方案由保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二)方案修訂
本方案根據日常搶修工作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法規更新,每年修訂一次,或在重大搶修事件處置后及時完善。
(三)實施時間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四)聯系方式
縣住建局應急值守電話:0710-5813445
湖北保康林江水業有限公司搶修電話:0710-5823446
2024年12月25日

